一、产品保修政策
西奥多公司严格执行《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《产品质量法》,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更高的服务承诺,根据用户个性的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真正体现西奥多"服务无限,真情无限"的服务理念,为用户提供优质规范的西奥多真情服务。
西奥多顾客凭购买西奥多产品的有效发票和包修凭证(说明书),自开具发票之日符合保修规定的,享受以下免费保修服务:
说明:
用于生产经营目的、商用、公司集体使用等非家庭使用所购买的产品,其整机和主要部件的包修期为12个月。
2010年5月之前购买的西奥多产品用户,保修期按原用户包修证或说明书上注名的保修期限为准。
厂方、商业单位出售的降价处理商品包修条件同上,因有瑕疵明示实施降价的,瑕疵部位不予保修。
下属情况不属免费保修范围,应可实行收费修理:
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和自行拆动而损坏的;
无包修凭证(说明书)和有效发票的;
超过三保有效期,经修复仍可继续使用的;
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;
由于产品使用环境条件,如电源、气源、供水、温度、等非本公司所能控制的因素所引起的一切损坏及损失,不在免费包修范围内。
退换机规定(根据国家新三包)
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。
三包有效期内,发生同一性能故障,修理两次以上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可免费调换同规格的产品。
备注:
性能故障:指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进行的修理,不包括对其它质量问题的修理或上门。
产品退换货时,如符合收取折旧费条件,折旧费的收取费用计算公式为:折旧费=(购机时间—待修时间)×日折旧率×购机价格。
二、超保修期维修和服务项目收费规定
1、保修期内人为损坏或超过包修期需要维修,以及非本公司免费承诺范围内用户所需提供的服务项目,费用由西奥多用户承担。
2、超保修及服务费用构成
用户应支付的费用包括:维修服务费、配件材料费和上门交通费(远程)。
1)维修服务费:指服务人员为产品提供用户所需服务或对所修产品进行检查、修理、调试、增加功能所产生的劳动支出的总和。
2)配件材料费:在修理产品过程中,所消耗的材料、零部件的费用总和。
3)上门交通费: 指定市区内上门服务实行免收上门交通费, 指定市区外收取上门交通费(远程)。